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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清风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8 访问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29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对微山县清风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8月4日(7天)。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微山县清风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部城前村东北,东风路以南,顺河西街以西,金源路以北,规划戚城街以东。

3、基本情况微山县清风潭地块总面积75301㎡;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为了保证以上项目地块的安全再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二、调查方案

调查方法主要为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

三、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金源路以南,微山湖大道以西,界群瑞府以东,丰茂公馆以北,调查地块面积75301m2(合112.9515亩)。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和人员访谈,收集场地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地块内的历史活动及周边土地利用等情况,初步认为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地块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为了对调查结果进行验证,本次在地块内对地块土壤进行快筛,快筛选用 XRF、PID进行。土壤快筛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快筛点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均较低,各项重金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的筛选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质量基本良好,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主办单位: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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